泰国计划在2025年启用《全球暖化法案》(GlobalWarmingAct),并开始征收碳税。泰国将成为继新加坡之后第二个实施碳税的东盟国家。
泰国在《巴黎协定》中承诺:到2030年减少30%——40%的排放量,到2065年达到净零排放,并计划在2030年全面建立排放交易体系(ETS),同时允许排放企业使用自愿减排量抵消15%的温室气体排放。泰国已确定能源、建筑、运输和农业等领域的约2166个企业纳入限额与交易机制,并在2029年进入试点阶段。
在全球范围内,用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比例各国规定不统一,其中:
中国规定自愿减排量的5%可抵销碳排放配额;日本、新加坡也是5%;韩国最初允许的抵销比例是10%,2021年起,这一比例已降低至5%;欧盟在初期阶段允许使用国际减排指标(如清洁发展机制,CDM)进行抵消,但自2021年第四阶段开始,已禁止在EUETS内使用国际抵消机制,但欧盟正在筹备新的碳清除用于欧盟碳市场的方案。
在东盟十国中,泰国是第二个征收碳税的国家,其政策目的是减轻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的影响,并提高泰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。
新加坡2019年1月1日开始征收碳税,最初为5新元/吨(1新加坡元≈5.4271元人民币),2024年起碳税已提高25新元/吨;2026年将提高至45新元/吨,计划在2030提高至50-80新元/吨。